地煞之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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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两百零四章:一见如故,商州崔氏

    二月初三,京城下了一场雪。

    鹅毛大雪!

    大雪纷飞,一夜之间,满城银装素裹。

    作为南方人,陈晋极少见过雪,他是喜欢雪的。

    于是来到院子门外,把积雪拢聚起来,进行拍打塑造,渐渐堆成两个胖乎乎的雪人,一左一右,立在那里。

    马生申没想到他有这般致趣,手中拿着一根扫把,好奇地看着。

    陈晋把雪人的形体做好,拣几颗乌黑色的小石子嵌上去,当做眼睛和鼻子,至于嘴巴,直接用枯枝来当。

    看上去,雪人就拥有了神态。

    憨然可掬!

    “书生,你竟会堆雪人。”

    顾乐游回来了,手中提着大包小袋的,都是食材。他现在的主职是个厨子,负责三个人的一日数餐。

    “好看吧。”

    陈晋挺满意自己的作品。

    “挺生动的。”

    顾乐游说,进屋开始忙活,不用多久,弄出一桌羊肉火锅来。

    这种下雪的气候,吃火锅最合适不过。

    “唉,这几天,所有肉类的价格都贵了两三成;菜蔬更是离谱,快要比肉还要贵了。”

    顾乐游嘟嚷道。

    他充当的是管家的角色,花销用度,都从他手里出,对于价钱方面的波动最为敏感。

    不同于以前的小倩,顾乐游是会精打细算的,价格上涨,可把他心疼得不行。

    陈晋默然,京城要地,物价本来就高,可现在的行情明显也不正常,甚至已经超过了警戒线。

    当物价紊乱,暴涨,就表示着某些秩序开始崩塌了。

    顾乐游又道:“我又去那间端云观看过了,原来里面住着个干瘦的老女冠,瞧着就不好相与。看见她的样子,我就什么想法都没了。难怪道观没有香火,破败得不行。”

    陈晋说:“女冠主持,倒是少见。”

    顾乐游说:“对了,巷子前头那座宅子好像有人搬进去住了。我看了下,挺有排场的,应该是个有出身的读书人,不知会不会也是个入京考试的举子。”

    “是也不奇怪。”

    陈晋随口说。

    正说着,外面忽然传来“笃笃笃”的敲门声。

    顾乐游一怔:“有人敲门,我去看看。”

    起身出去,一会儿回来:“书生,有人来拜访串门了,就是巷子前头新搬来的那个。呃,他果然是来考试的举子,我也不知怎么接待。读书人的事,还是你去出面为好。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陈晋走出去,来到门外,见到那站着两人,一个是随从,手中拿着一柄油纸伞,帮身前的公子遮雪。

    这位公子长身玉立,剑眉朗目,俊俏得一塌糊涂。他身披貂皮大氅,自有一股雍容华贵的气质,令人心折。

    陈晋拱手道:“阁下是?”

    “在下崔七昭,来自商州,入京考试,听闻有同学在此,冒昧来访。”

    “商州崔家?”

    崔七昭答道:“正是。”

    陈晋疑问:“那崔公子怎会住到这边来了?”

    崔七昭笑道:“皆因这一片街巷,乃是吾家产业。”

    陈晋:“……”

    什么叫家大业大,这就是了。

    五大名门世族,他之前接触过三家,斩了王氏家主,当了苏氏姑爷,至于谢家,更觉得不上台面,没甚了不起的。

    但其实,这是因为陈晋本身的修为实力达到了一定的境界,所以才能与之抗衡,甚至可以平起平坐。

    然而真论起底蕴来,那就是两回事了。

    陈晋现在的情况,是掌握着足够自保的术法能力,故而能来去自如,不必看别人的眼色。

    这属于一种特殊个例。

    正如小马过河,水深多少,并无变化,可松鼠来趟河,和小马来走,完全不同的体验。

    世间之事,总有个相对比较。

    对于商州崔家,陈晋并无了解。在地理位置上,商州算是偏北方的了,接近京城。

    而外界评价,说崔家善经营,各行各业皆有涉猎,作风低调,毫不张扬。

    套句行话说,那叫“低奢”。

    崔七昭微笑道:“陈解元,不请我入屋坐一坐?”

    他知道陈晋的身份并不出奇,毕竟租赁房子,履行手续等,都要登记在册。

    既然是房东,自然会了解房客的基本情况。

    陈晋做个“请”的手势:“请。”

    两人入内,坐在客厅上。

    崔七昭左右张望,问:“陈解元,这里住得可习惯?”

    陈晋说:“抱歉,我刚住进来不久,很多东西都没有准备,连茶水都没有。”

    崔七昭笑道:“无妨,小五,你回去把茶礼送过来。”

    那个名叫“小五”的随从当即出去,不用多久,就带着一辆马车过来了,进入院中,开始卸货。

    然后往里搬,堆成一座小山似的。看那些礼装,有茶有酒,有药材肉食等。

    陈晋一怔:“崔公子,你这是?”

    崔七昭道:“初次见面,一点见面礼,不成敬意。”

    “这怎好意思?无功不受禄。”

    “不是什么贵重之物,都是日常吃食,陈解元何必见外?”

    崔七昭道:“实不相瞒,我对陈解元仰慕已久,今日一见,总算是得偿所愿,闻名不如见面。”

    旁边顾乐游听着,心里不禁腹诽:这些读书人说话,果然都是挑漂亮话说。

    但不得不说,礼仪做得足,给人的观感完全不同。

    谁不喜欢听人奉承?

    察言观色,这位崔公子举手投足间,十分随和自然,让人挑不出毛病,会觉得句句的话都发自肺腑,绝无半点虚伪。

    难不成,他真得被陈晋的诗才文彩所折服?

    这倒是有可能的事。

    崔七昭并未逗留多久,又说了几句闲话,随即告辞离开,由始至终,显得颇有分寸,不招人嫌。

    等他走后,顾乐游去翻看那些礼盒,嘴里啧啧声道:“这位崔公子挺大方的,虽然不送贵货,但数量多了,价值就起来了。这一堆,不得上百两银子?”

    陈晋沉声道:“人情往来,终究要还的。”

    顾乐游满不在乎地道:“哪有什么?人家出身名门,多半是玩拉拢那套。不过这厮长得可真俊,看着比你还要俊俏几分,去逛青楼勾栏,估计都不用掏钱的。”

    陈晋:“……”

    到了暮晚,大雪纷飞,没有丝毫停顿的意思。那名小五的随从又登门来,却是请陈晋过去喝酒。

    陈晋微一沉吟,便答应了,换身长袍,打着油纸伞出门。

    顾乐游没有跟随,他不惯礼仪太多的场合;至于马生申,更不会去。

    路途不远,很快来到,进入府邸中,发现里面别有洞天,布置得十分淡雅,自有风格。

    宴席设在后花园的一座凉亭内。

    说是宴席,其实是七八样小菜,外加一壶好酒。

    只得两人,对面而坐,看上来,属于很私人的一种聚饮。

    崔七昭换了一身淡白色的衣衫,长发束冠,说不出的潇洒飘逸,气度非凡。

    同为名门世族子弟,像王于俊王于宝,还有苏元冲等,与之相比,远远不如。

    “多谢陈兄赏面。”

    称呼都变了。

    陈晋道:“比邻而居,又是同年考子,崔兄有请,当然得来。”

    崔七昭显得很高兴:“我与陈兄一见如故,来,咱们喝一杯。”

    “请。”

    两人碰杯,一饮而尽。

    酒水入喉,陈晋立刻品尝出了意味,不禁赞道:“好酒!”

    崔七昭说:“此酒乃是秘制灵酒,有个名堂,唤作‘九曲酿’。长饮之,能强身健体,提气旺血。”

    陈晋看着他:“崔兄也练武?”

    “会些拳脚功夫……其实我今晚请陈兄来,是有事相求。”

    “哦,请说。”

    崔七昭道:“陈兄诗才无双,善作词句,两首《蝶恋花》名扬天下;一曲《青玉案》冠绝元宵;不过我听说,陈兄还有一首未竟之作。‘春花秋月何时了,往事知多少’,只得起句,后面却没有了。”

    陈晋本以为是什么事,没想到竟是这个,颇感意外。

    崔七昭又道:“我对这两句特别有感觉,很想知道后面写的什么,不知陈兄能否满足我这个愿望?”

    陈晋干咳一声:“此词起句,纯属偶得,只写得两句,便接不下去了,所以抱歉,后面我也不知该如何着笔来写。”

    后面的内容,是断然不能公之于众的,除非他立志要当反贼。

    “哦,原来如此,那实在太可惜了。”

    崔七昭颇为遗憾地道:“不过有断句,不得全篇的事倒也正常。不说这个了,喝酒,我还有些经义文章的事要找你请教。”

    “经义文章?”

    “不错,前一阵子,有一本书从江州流传到了商州,我买来一看,受益无穷。这本书名叫《三十三文集》,陈兄想必也是看过的。”

    陈晋答道:“看过。”

    “其中一篇文章,题目叫《仁之人,义之责,何等论治》,我读到里面的一句观点,却有些不同意见,要与陈兄谈谈……”

    雪落簌簌,北风呼呼,亭子内炭火燃烧,灯笼悬照,两人一边吃喝,一边谈论着学术问题,分外投入。

    陈晋还是第一次跟人这么相处,有种与同学交流学识的感觉,挺舒服的。

    时间一晃而过,到了亥时。

    他起身道:“时辰已不早,崔兄,我要告辞了。”

    “好,我送你出去。”

    崔七昭取了伞,与陈晋并肩而行,石板路径上有了积雪,留下四行足印。

    送到门外,在灯火的映照下,陈晋看到崔七昭的脸颊微微泛红,竟有几分妩媚之意,他似乎喝多了。

    “崔兄,请留步。”

    一拱手,撑着伞自顾离去。

    身后,崔七昭站在那儿,目送了一会,这才转身回屋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入夜,雪花飘扬。

    这等天气,街上静寂,少见商贩行人。

    脚步声响,带着一种颇为有致的节奏。

    是一支十数人的队伍,他们穿着统一的制式皮甲,头戴斗笠盔,上面撒一把红缨。

    他们是内厂的番子。

    番子与缇骑是两种不同的装束打扮,一黑一红,一骑一步,很容易区别出来。

    内城巡夜,本非番子职责,只是近期城中情况不甚太平,出了不少事端,所以内厂才派遣番子来巡察,加强戒备。

    领头的队长一脸横肉,留着虬须,他不耐烦地拍了拍肩膀上的落雪,埋怨道:“这鬼天气!”

    “队正,喝口酒暖暖身子。”

    身后的一名番子很有眼色地递来酒囊。

    满脸横肉的队正接过,喝了一大口。

    那番子趁机问道:“队正,这几天传闻说有许多同文会的乱贼混进了城内,这是不是真的?”

    “肯定是有的,但要说多少,却是笑话?真当咱们内厂是摆设吗?同文会的贼子又不会飞,他们只是会藏而已。不过这些能混进城的,多半是厉害的角色,大伙儿得打醒精神,小心戒备。”

    话音刚落,尖锐的破空声响,一道矫健的黑影从旁边的屋顶扑下,如同一头等候多时的猎鹰。

    “敌袭!”

    最先反应过来的队正怒喝道,反手拔刀,要来迎敌。

    那道黑影张手一撒,撒出一把绿雾。

    “小心有毒!”

    队长慌忙提醒,人急速往后退去,却还是退得慢了,脸门上沾染了些许碧绿的粉末。

    这些粉末黏在皮肤上,转瞬产生了灼热感,紧接着是疼痛感,好像有无数的蚂蚁爬在那里噬咬。

    又疼又痒。

    他不由自主地伸手来抓,连手中的刀都扔到了地上。

    然而越抓越痒,简直无法忍受。

    “啊啊啊!”

    队正发出惨叫声:“这是什么东西?”

    撕拉!

    一声脆响,最后他竟生生把自己的脸皮给扒了下来,面目一片血红,惨不忍睹。

    不但他这个样子,其余的人,只要沾染到了那碧绿的粉末,都会出现这样的症状,使劲在脸上,在身上抓挠起来,甚至把皮甲和衣服脱掉。

    身上的皮肤很快就出现一条条深深的血痕……

    但没用,根本无法止痒。

    抓着抓着,一个个倒在了雪地上,横七竖八,有殷红的血从抓破的地方渗透出来,把苍白的雪地都给染红了,触目惊心。

    黑影现出身形,头戴斗笠,一身黑袍,身子高挑而瘦削,他不做一声,扔下一块木牌。

    嗖的,又掠上了屋顶,消失不见。

    木牌上写着鲜红的字:霜降重,大雪红;燕归来,天下同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