夺嫡:疯癫王爷竟是绝世全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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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六百六十七章 手术成功!

    只不过,朱远章坐在这里,谁也不敢在皇帝面前放肆。

    见所有人目光都投向自己,朱远章道:“看咱作甚,你们要是真的怕咱,就不会再这里闹事!”

    闻言,众人都是直冒冷汗,很明显,皇帝非常不高兴。

    魏关硬着头皮走过去。

    此时桌子上摆放着两张大纸,一张纸写的满满登登,另一张则是少些。

    他先是看了那一张字稍少些的,念了出来,“水调歌头.明月几时有!”

    一听词牌名,便知道朱钧做了一首词。

    张羽竖耳倾听,就听魏关高声唱道:“明月几时有?把酒问青天。不知天上宫阙,今夕是何年。

    我欲乘风归去,又恐琼楼玉宇,高处不胜寒。起舞弄清影,何似在人间。”

    一边高声唱喝的同时,魏关的身心都在颤抖。

    好词,这绝对是一首难得一遇的好词。

    自数百年前,词发展到了顶峰,至今,就再也没有什么广为流传的词了。

    朱钧这一首词,只是半阙,就胜过他不知多少了。

    而这样的词,还有下半阙。

    他居然生出一种悲哀,在文道大兴的今日,他们居然只能在古籍中一观高士之风采。

    可今日,他居然从朱钧的身上看到了上古博学高士的影子。

    而这半阙,也让在场的人都倒吸口凉气。

    如果说《观刈麦》是体现朱钧志向的诗,那么这首水调歌头,绝对是文风大成的经典之作,非深厚底蕴,绝难做出这等词。

    而今已是八月,再有几日便是中秋。

    中期后便是秋闱,这一首词不仅做的好,还十分的应景。

    张羽头皮一阵发麻,“好一个明月几时有?把酒问青天!”

    他问自己,自己可能做出这等词来?

    他看向其他人,发现所有人都愣在了那里。

    朱钰再笑,朱远章虽然板着脸,可嘴角却是抑制不住的上扬。

    可魏关还在继续唱喝:“转朱阁,低绮户,照无眠。不应有恨,何事长向别时圆?

    人有悲欢离合,月有阴晴圆缺,此事古难全。但愿人长久,千里共婵娟。”

    当魏关念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,现场寂静无声,落针可闻。

    如果说朱钧的上半阙可称王,那么下半阙,足以封神了!

    魏关再一次绝望的闭上了眼睛,如此大作,在场之人,无一人能比得上。

    朱钧则是在心里暗暗感谢苏大神,也幸好这里是平行世界,要不然,还真没有那么多诗词可以给他装杯杯!

    朱钰则是激动道:“好一个人有悲欢离合,月有阴晴圆缺,好一个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,此作,堪称二百年之最!”

    他敢说这句话,还真不是吹捧朱钧的,但凡有鉴赏能力的人,都不会认为朱钰是在吹捧自己弟弟。

    朱远章也是在心里大呼爽快,他其实不喜欢文人的行事风格,但是朝廷又离不开他们。

    可朱钧这种风格,他就很喜欢。

    他目光投向张羽,只见张羽还陷入在朱钧作品得意境中没有抽身。

    随后他道:“狗东西,让人把咱老六的作品摊开,让大家看看!”

    “是,陛下!”王狗儿心中再次叹息,他已经不知道这是自己第几次叹息了。

    他叫了两个太监,随即将朱钧这一首词展开。

    此时阳光正好,所以字迹干的也快。

    朱远章这才得见朱钧的字迹,只见朱钧写的字,天骨遒美,逸趣霭然,“如屈铁断金”,这种书体,在前人的书法作品中,未曾出现过。

    他看到的不是字,而是字下掩藏的锋芒。

    那一撇一捺犹如锋利的刀枪一样。

    朱钰忍不住问道:“六弟,这是什么字体?”

    “大哥,这是我从前人字帖中学会的,后又加入了一些自己的想法,这才终得这字体,你可以称它为“瘦金体”!”债多不压身,全当给徽宗扬名了,朱钧这么想,内心没有丝毫的惭愧感。

    “瘦金体?自如其名,了不起!”朱钰是一众大儒调教出来的,各方面都不一定是最拔尖的,却一定均衡。

    这字,他写不出来,他相信在场的人,能写出来的,也寥寥无几。

    宋克却是呼吸急促了,他冲到大纸前,死死的盯着上面的字。

    他是书法家,写字几乎已经融入了他的生活里。

    这瘦金体是不是自成一派,他一看便知。

    “是真的,居然是真的,这字体自成一脉,笔式都有迹可循!”他酷爱写字,家中字帖不知凡凡,看到自己喜欢的字,就算是倾家荡产,他也会买下来。

    面对这别出一格的瘦金体,宋克再也说不出话来,他就像是疯了一样,一遍又一遍的看着。

    在场的人忽然都麻木了,诗词歌书画,这五个领域,朱钧似乎都达到了一种境界。

    他们突然觉得,如果朱钧都没资格监考,那他们算什么东西?

    又有什么资格待在翰林院呢?

    宋廉早就不说话了,只是呆呆的看着那张纸,浑身的精气神都抽空了。

    詹同,赵寿也没好到哪里去,面色难看至极!

    朱钧道:“别愣着,把另外一张纸上的也念了,别耽误本王时间!”

    魏关表情特别悲愤,他真想说一句,别以为自己文采厉害,就可以嚣张。

    但他说不出口,人家要身份有身份,要功勋有功勋,要文采有文采,他就是可以嚣张。

    他走到另一张纸前,深吸一口气,继续念了起来,“《秋声赋》,均方夜读书,闻有声自西南来者,悚然而听之,曰:异哉!初淅沥以萧飒,忽奔腾而砰湃......”

    “是赋,这一首是赋!”

    “以秋为赋,又是一首应景之作!”

    有人惊呼出声。

    不过很快在旁人的怒视下闭嘴了。

    梁时越听越觉得心惊,越听越觉得自己这点微薄的才能有什么脸站在这里反对。

    诗词歌赋书画,这六道,吴王已经走出了一条常人难以想象的路。

    他的才华,似乎到了一个难以想象的地步。

    即便这一首《秋声赋》还没有念完,可他知道,自己比不上。

    这不是他妄自菲薄,而是不争的事实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