夺嫡:疯癫王爷竟是绝世全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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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百五十一章 《观刈麦》

    “好一个千万孤独,这混账东西,什么时候这么有文采了?”朱远章眼前一亮。

    王狗儿彻底傻眼了,如果说方才那首《画》是一流佳作,那么这首《江雪》,绝对是千古流传的绝句。

    只是通读一遍,就能感受到诗里的孤独。

    只不过,这杨基也太没用了吧,这么轻易就认输了!

    就这还号称吴中四杰呢,简直丢人!

    而此时下方,众人还沉浸在千万孤独的寂寥之中,高琦站了出来,“草民擅诗歌,词,请吴王赐教!”

    朱钧淡淡道:“别耽误时间,速战速决,本王还要赶回去午睡!”

    高琦心有不悦,却在不敢似之前那般轻视。

    能做出《江雪》这等诗的人,又岂是粗俗之辈。

    至于这首诗是朱钧买来的,那个文人脑袋被驴踢了,将这等价值万金的绝句卖给别人?

    有这诗才,早就名动天下了。

    所以,这必然是朱钧自己作的,看来外界对吴王的评价,也不尽是真呐。

    吴王狂妄,怕不只是单纯的狂妄,他若能做出这等诗词,怕是不会比吴王谦虚。

    “那草民就不客气了!”高琦上前,执笔,点墨,丝毫不拖泥带水!

    众人也从方才的‘千万孤独’中回过神来,目不转睛的看着高琦。

    百息时间,高琦停笔,“捕鱼词,请吴王赐教!”

    魏关上前,朗声念诵:“后网初沉前网起,夫妇生来业淘水。忽惊网重力难牵,打得长鱼满船喜。

    不教持卖去南津,且向江头祭水神。愿得年年神作主,无事全家卧烟雨。

    不论城中鱼贵贱,换得酒归侬不怨。”

    “好词!”张羽不由抚掌,随即众人纷纷称赞。

    高琦为官三年,隐居青丘后,写的诗词,多为农人抱不平。

    就如这首捕鱼词,的确不错,将江山捕鱼的夫妇描写的很好。

    朱钰也不禁点头,这首捕鱼词的确不错。

    就是不知道朱钧如何应对。

    “六哥,加油!”朱锌暗暗给朱钧加油。

    朱钧也没废话,直接上前写了起来。

    众人见状,又是一愣,这都不用思考的吗?

    什么时候作诗歌这般简单了?

    高琦不由心里有些忐忑,朱钧那淡定的样子,让他有些紧张。

    常言道,文无第一,武无第二,以往文人嘴最硬,可今日,朱钧这淡然洒脱的样子,却让他看到了真正的狂放文士。

    千百年前的文士,是不是也是如此张狂?

    高琦心很乱,众人也是踮脚想要一观朱钧的大作。

    已经输了的杨基则厚着脸皮站在一旁观看。

    每当朱钧写完一句,他心就下沉一份,到朱钧停笔,他绝望的闭上了眼睛。

    “比不了,没得比啊!”杨基心中绝望道。

    朱钧将笔往哪里一丢,“诗歌:《观刈麦》”,请赐教!

    魏关不解杨基为何闭上眼睛,可当他走上前看到了这篇诗歌,他这才明白,为何杨基要闭上眼睛,一脸的绝望之色。

    这一刻,他心中说不出的震撼,为自己能看到这样的诗歌而喜悦,可绝望的是,这种诗歌居然出自朱钧之手。

    “魏学士,别愣着了,快念啊!”

    众人心急了,纷纷催促。

    魏关幽幽叹了口气,这才念诵:“田家少闲月,五月人倍忙。

    夜来南风起,小麦覆陇黄。

    妇姑荷箪食,童稚携壶浆,

    相随饷田去,丁壮在南冈。

    足蒸暑土气,背灼炎天光,

    力尽不知热,但惜夏日长。

    复有贫妇人,抱子在其旁,

    右手秉遗穗,左臂悬敝筐。

    听其相顾言,闻者为悲伤。

    家田输税尽,拾此充饥肠。

    今我何功德,曾不事农桑。

    吏禄五万石,岁晏有余粮。

    念此私自愧,尽日不能忘。”

    这首诗词很长,远比捕鱼词长。

    高琦写的是渔夫,而朱钧写的是农夫。

    大致的意思是:农家很少有空闲的月份,五月到来人们更加繁忙。

    夜里刮起了南风,覆盖田垄的小麦已成熟发黄。

    妇女们担着竹篮盛的饭食,儿童手提壶装的水,相互跟随着到田间送饭,

    收割小麦的男子都在南冈。

    他们双脚受地面的热气熏蒸,脊梁上烤晒着炎热的阳光。

    精疲力竭仿佛不知道天气炎热,只是珍惜夏日天长。又见一位贫苦妇女,抱着孩儿站在割麦者身旁,右手拾着遗落的麦穗,左臂上悬挂着一个破筐。

    听她望着别人说话,听到的人都为她感到悲伤。

    因为缴租纳税,家里的田地都已卖光,只好拾些麦穗充填饥肠。

    现在我有什么功劳德行,从来不曾从事过农业生产。

    一年领取薪俸五万石米,到了年底还有余粮。

    想到这些内心感到惭愧,整天也不能淡忘。

    一首诗词,将农人的可怜和悲哀写的淋漓尽致。

    特别是那两句:“吏禄五万石,岁晏有余粮。念此私自愧,尽日不能忘。”

    更是让人对朱钧不由的生出一股钦佩之情。

    若是换做别人,还有可能是装的,可朱钧从来都没有欺负过百姓,相反,他对待百姓那是出了名的好,受过他恩惠的百姓,不下十数万。

    在凤阳,哪个百姓不说吴王的好?

    吴王是这么说的,也是这么做的,让人心服口服!

    朱钰念着朱钧的诗歌,脸上露出了欣慰之色,“好啊,真的太好了!”

    他这个弟弟,有菩萨心肠,有金刚的手段,实在是太好了。

    马大国文化一般,可从旁人震撼的表情中,便得知,这首诗歌,远胜过那首《捕鱼词》。

    宋廉等人说不出话来,都被朱钧诗歌的意境所带入。

    高琦更是眼神复杂,他自问自己心怀百姓,今日对比朱钧,却发现自己过于狭隘了。

    “本王这首诗歌,可能比得上你的《捕鱼词》?”朱钧淡淡问道。

    高琦叹了口气,“吴王殿下心怀百姓,草民服了!”

    “是服了还是认输了?”

    “既心服,也认输!”高琦自嘲一笑,“写了一辈子诗词,却无一首抵得上殿下的《观刈麦》,今日得见,才知道自己坐井观天,吴王之才,高琦服了!”

    话落,众人一片哗然!